落實 #租屋正義,實踐 #居住正義!
台灣房市這幾年一直都是過熱的狀態,房價不斷飆升,因此許多人都轉買為租。買不起房子,至少要讓年輕人#租得起、#租得好。
我提出「社會住宅三大關鍵」,讓社宅開源節流,以達成財政紀律、社宅永續。
一、可負擔租金基準
《住宅法》第11條明訂,內政部需在2018年底前公布台灣「負擔基準及補貼金額計算方式」,今天質詢時,花敬群次長答應我,內政部會在六月底以前公布「#租金可負擔基準」,希望這個遲到兩年的政策能夠儘速落實。
二、開源:房地合一稅應注入住宅基金
房地合一稅,是從短期交易資本利得而來。依法應挹注於住宅政策,但新制實施五年來,投入長照基金約137億元,卻從未用於社會住宅。我主張:將房地合一稅依法注入住宅基金,以幫助社會地方政府取得#財務平衡。
三、節流:地價稅及房屋稅應減免
修改《住宅法》第二十二條,讓社會住宅的地價稅和房屋稅,能夠在55年營運期間,地方政府可視財政紀律,得以減免。因為社宅制訂租金的標準,是依據55年的營運期間攤提計算,如此地方政府可以視財政狀況,使租金水準降低,讓買不起房子的人也租得起房。
總統蔡英文在2016年『住宅三箭』不論是#社宅進度,或是#囤房稅,都一延再延。
而努力蓋社會住宅的地方政府,從興建到維護管理,面臨#財政紀律和居住正義如何兼顧的課題,未來中央政府內政部的國家住都中心要興建大量社會住宅,也將會面臨同樣的處境。中央應該#檢討租屋市場政策,不要#把責任都推給地方政府。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苗博雅,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苗博雅 #台北市 #質詢 社會住宅是社會安全網的一部分。因社宅受益的,不是只有少數社宅住戶。 有健全的社會住宅,能夠壓制房價、平抑租金,讓市場健全,全民都能受惠。 今天柯文哲市長專案報告指出,按照柯市府過往的租金公式,2萬戶公宅,55年會虧損206億。因此必須要採取2020年9月市長室會議拍...
租金可負擔基準 在 台灣民眾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落實租屋正義才是居住正義 從法制面保障人民「住的權益」
「居住正義」一直都是我們追求的目標,行政院日前雖然再度提出《住宅法》修改版本,卻忽略了「健全租屋市場、實現居住正義」的重點,我們希望能更完善法規,藉此改善租屋市場,回應人民居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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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住宅法》修法版本4大面向
包括提高弱勢名額比例、鼓勵房東協助弱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落實及強化基本居住水準的調查與減免社會住宅55年內的地價稅與房屋稅並透過法治面解決租屋黑市問題。讓民眾住得起、住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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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應盡速公布可負擔租金,制定合理社宅租金標準
政府興建社會住宅想解決居住問題,但內政部至今未依法令公布社宅租金的「租金可負擔基準」,只端出「不得低於市價7折」這樣毫無道理的標準。我們認為,租金定價基準應由中央統一訂定,以解決一國多制亂象、落實租金可負擔精神,亦可兼顧不同地方租金水準、家庭收入水準的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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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提《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法版本,健全租賃住宅市場
針對一般房屋租賃我們另外提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法版本,其中三大面向包括使房屋租賃契約回歸到租賃專法處理、改以調解機制來處理房屋租賃關係與違反房屋租賃契約可進行裁罰,保障房東及租屋族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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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三箭」是蔡英文總統2016年提出的政見,但至今社宅進度和囤房稅都 #一再拖延。安居樂業是民眾最基本的需求,居住問題已造成年輕人不敢結婚生子,導致少子化的國安危機,執政黨應拿出魄力面對人民的居住問題 #別再逃避問題!
#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
租金可負擔基準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苗博雅 #台北市 #質詢
社會住宅是社會安全網的一部分。因社宅受益的,不是只有少數社宅住戶。
有健全的社會住宅,能夠壓制房價、平抑租金,讓市場健全,全民都能受惠。
今天柯文哲市長專案報告指出,按照柯市府過往的租金公式,2萬戶公宅,55年會虧損206億。因此必須要採取2020年9月市長室會議拍板的新租金公式,也就是明倫社宅、木柵社宅高價租金的根本原因。
柯市長甚至說,不能讓公宅成為下一個勞保基金。把公宅比喻為政府破產炸彈。
市長的說法,我認為是在恐嚇市民、愚弄市民。
沒錯,虧損206億乍聽之下很可怕,是天文數字。
但我跟市民朋友報告,市府每年的社福補貼預算,林林總總加起來有150億,是全部無法回收的。
若以社福預算的規模而言,一年150億,55年有8250億。8250億的社福預算,何以206億的公宅資金缺口就是「政府絕對無法負擔」?
55年虧損206億,平均一年虧損3.75億。照顧兩萬戶社宅住戶,平均一戶每年補貼18,727元。政府虧很大嗎?
別忘了,柯市長力推的老人卡補貼,補貼每位老人每年5760元;柯市長選前推出的幼兒學費補助,每個幼童每學期補助13660,一年就是27320元。這兩件事,都是柯市長洋洋得意的政績。
相較之下,弱勢家庭居住公宅,若按照柯市府第一任的公式,每年「每戶」政府多補貼18,727元,為何就變成柯市長口中的政府破產元兇呢?
關於社宅,我的政策立場是:政府應該用公務預算支持社會住宅,租金計算應從「弱勢承租人可負擔」來思考,應該以「住戶所得30%」為基準。不該設定「每分錢都要從租金回收」的超高標準(世界各國沒人這樣做!)
柯市府應該回歸柯文哲市長第一任的社宅租金公式。
我的政策立場,和柯文哲2014年的政見一致,也和2014~2018的柯市府一致。請大家幫忙,幫柯市長找回從政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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