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昨(5)日表示,為簡化稅政,減輕小型企業營所稅稅負,自2018年起獨資、合夥組織的所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其營利所得直接歸課資本主及合夥人綜合所得稅,大幅降低徵納雙方的申報及稽徵成本。
提醒獨資、合夥組織負責人注意,雖然今年起無須計算及繳納所得稅,但仍要依規定主動誠實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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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昨(5)日表示,為簡化稅政,減輕小型企業營所稅稅負,自2018年起獨資、合夥組織的所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其營利所得直接歸課資本主及合夥人綜合所得稅,大幅降低徵納雙方的申報及稽徵成本。
提醒獨資、合夥組織負責人注意,雖然今年起無須計算及繳納所得稅,但仍要依規定主動誠實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