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結局】
前幾天跟大家抱怨完台灣房東, 本來說好要let it go. 但是跟你們講完, 我越想越覺得不公不義. 不甘心不放手啊啊啊. 就寄了一封信給她.
還把我們承租時候的照片蒐集起來證明家具原本就是舊的, 也有很多磨損.
最後再跟她說...
“租屋那麼多年, 這是第一間住超過1年還要被扣違約金的房子. 通常超過1年租約, 房東都會同意我們只要提前一個月告知, 是不扣違約金的.
去年12月租約到期, 疫情期間您還是堅持要調漲房租, 重新簽約. 我剛生完寶寶實在也無多餘力氣搬家, 只好簽了.
請妳把押金退還. 不然我只能去跟國稅局檢舉妳們這3年來房屋並非自住, 而是出租並且逃漏稅.
我也諮詢過台灣律師, 就算是這種小額, 他們也願意免費幫我處理法律程序."
然後....房東太太就退了我一半押金. 還說要跟我當好朋友, 來美國可以跟我喝茶吃飯.
#原來有錢人真的怕查稅
#謝謝大家給我的意見
#退一半大家好聚好散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70329東森 電梯安檢未過 日租房違法經營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IBiTYgcOd10 看屋民眾:「都是糞便,好多排泄物喔!」 單純的住宅區,在日租套房業者經營下,猶如成為旅館業,但不只環境整潔比不上,消防安全也是個大問題。 記者 李樺仙 採訪報導……↓ 繞著房間...
檢舉房屋逃漏稅 在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房東注意!房客「這動作」恐讓你多繳稅🏠🏠
南區 #國稅局 表示,納稅義務人、其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 #租屋 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得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檢附承租房屋 #租賃契約 書及支付租金付款證明影本(如出租人簽收收據、自動櫃員機轉帳交易明細表或匯款證明),以及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於課稅年度在承租地址辦竣戶籍登記證明,或納稅義務人載明承租房屋於課稅年度內係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的切結書,在每一申報戶每年12萬元額度內列舉房屋租金支出扣除額。但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扣除。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檢舉房屋逃漏稅 在 工商時報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房東逃漏稅被檢舉 查到底】
我國房客目前可申請內政部的租金補貼,依照地區、房客年齡、單身等不同條件,每戶每月可獲得2,600元~5千元不等。
實務上,房客列舉申報房屋租金支出扣除額或申請租金補貼可能導致房東租賃所得全數揭露,部分房東會用漲租金理由阻止房客...
#租賃所得 #租金補貼 #房東 #逃漏稅
檢舉房屋逃漏稅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170329東森 電梯安檢未過 日租房違法經營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IBiTYgcOd10
看屋民眾:「都是糞便,好多排泄物喔!」
單純的住宅區,在日租套房業者經營下,猶如成為旅館業,但不只環境整潔比不上,消防安全也是個大問題。
記者 李樺仙 採訪報導……↓
繞著房間看一圈,因為不是合法旅館業,最基本的逃生路線圖也沒有,再來到走廊,雖然有滅火器還有室內消防栓,但旅館業11樓以下通常要有的緩降機也沒有,因為說穿了,這裡只是一般住宅。
進來的到底是住戶還是日租客?不問根本不知道,但同樣的是,大家幾乎都使用電梯上下樓,不過實際檢視,這棟大樓的兩座電梯,上面掛出來的建築物昇降設備使用許可,都已經分別過期,再向建管處求證,左邊編號6569的電梯,有效期限到今年8月,但右邊6568這座電梯,則是因為機坑生鏽沒有通過安全檢查,如果一個月內沒改善,就會被勒令停用再開罰。
市府官員:「去年一共查了130件,總金額將近4千萬元罰鍰,逃漏稅,只要是沒辦法開發票的,就會來檢舉。」
看看台北市觀傳局的開罰紀錄,去年違規的130件當中,有單一業者最高被開罰90萬元,而這數一數,光是基河路128號不同樓層就被罰了4件,其他地點也幾乎都集中在捷運站附近,或是觀光商圈,又以萬華區和中正區最多,但即使每一個單一套房可以開罰10萬元,投資客還是數不清。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日租如果你是全滿租一個月,你是一般月租的3倍以上的這個獲利,所以這也是為什麼很多的房東,他會寧願冒這個所謂違法的風險。」
只是回頭看看這些安全被打上問號的日租套房,旅客為了便宜、方便,犧牲自己,真的值得嗎?
網址→http://taiyuanchen1223.blogspot.tw/2017/04/170329.html
檢舉房屋逃漏稅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150125中天+中視 收取帶看費 房仲將社區列黑名單 降低成交率
影片網址→http://youtu.be/iDaJdw48Amk
感謝記者 林欣潔&董佑駿、榮孝洋&梁銘志&潘立勇的採訪,
國稅局表示,收取帶看費如果每個月收入超過20萬得辦營業登記,不滿20萬雖然免開統一發票,但只要總收入超過4萬元,通通得繳1%營業稅。
另外,我們房仲業有一個不成文的「默契」,只要哪個社區有要收帶看費,房仲為了不想繳帶看費,在第一時間跟客戶介紹時,為了避免客戶產生興趣,就會講那個社區的缺點,久而久之,成為在地區域的黑名單社區,
所以,房仲同業檢舉社區大樓涉嫌逃漏稅頻率日增,為了給自己住的社區留下好名聲,建議還是取消收取帶看費這種不合理的規定吧!
中天新聞報導……↓
假日也要勤跑,客戶勤看房,房仲帶看超拼,因為有的房子得收帶看費,每去一間就得被剝皮一次,只好更拼命。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有些大樓甚至是一旦你成交了之後,還要跟你的公司收1~2萬不等的基金。
收帶看費,這一兩年興起,某些社區規定看房得收50~1000元不等的費用,名義上是要清潔管理跟電梯使用的電費,但房仲抱怨有時不見得拿得到收據,甚至收據上寫得名目「不一定」是帶看費,桃園就有一位陳姓房仲,就亮出自己收到的帶看費收據竟然寫的是「停車費」。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它的名目都是寫清潔費。
不只房仲抱怨,這位黃姓屋主也透露曾遇到帶看費糾紛,還有屋主表示常常毓到社區要收帶看費導至房仲減少帶看等狀況,降低房屋成交機率,帶看費爭議大,不過對此也有其他人持反對意見,認為社區管理還是有其必要性。
不過國稅局表示,社區管委會向房仲業者收取帶看房屋費屬於「銷售勞務代價」,應該依照規定辦理營業登記,並繳納營業稅及營所稅,否則會涉及逃漏稅。只是舉報帶看費糾紛很多,到底費用該歸屋主還是房仲,恐怕又成了一大問題。
中視新聞報導……↓
房仲帶看屋往往會被社區管委會收取帶看費,這樣的費用百元起跳,更高檔得還有喊價到1000元,又以酒店式管理的房子居多。
管委會巧立名目,儘管開收據,不過上頭寫的不是帶看費,而是清潔費,或是停車費,有些房仲向屋主收取不到費用也只能自行吸收。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有要收帶看費的房子,房仲帶看的頻率極低,除非客戶主動要去指定看這棟,不然基本上客戶問這棟,我們就會說這棟房子哪裡不好。
帶看費遊走法律邊緣,有時甚至還會轉嫁到賞屋民眾身上,政府應該要立法規範。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84891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