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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案例
1.都市計畫審查程序與都市計畫法/林明鏘
2.詐騙集團及車手犯罪不法所得之沒收/林鈺雄
3.刑法上之醫療說明與病患承諾的對應性及界限/古承宗
4.勞動事件法施行周年之回顧與展望─ 以舉證責任之減輕為中心/洪瑩容
5.詐騙集團及車手案件所涉及之犯罪競合問題/黃傅偉
📑精選文獻
1.婚姻自由之保障對所得稅法的影響/范文清
2.消費者保護法服務責任實務適用之檢視/吳淑莉
3.論日本租賃住宅管理業法之立法對我國之啟發/林旺根
4.商業事件審理新紀元/黃柄縉
5.賓士汽車勝訴的理由/魏杏芳
📚期刊
1.臺大管理論叢31卷2期(2021.08)
2.全球政治評論75期(2021.07)
3.能力雜誌785期(2021.07)
4.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簡訊30期(2021.07)
5.營建知訊462期(2021.07)
📕論著
1.雲端數位時代之人權保障/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沈伯洋、林鈺雄、邱文聰
2.殖民地與都市/王君琦、王婉容、吳佩珍等
3.文學東亞:歷史與藝術的對話/王君琦、王婉容、吳佩珍等
4.唐宋時期的名分秩序/王德權、沈宗憲、林冠群等
5.經典道教與地方宗教/謝世維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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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所得稅法 在 呂翊榮的財經讀書會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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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2-3個小時學完某項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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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導致,經年累月日復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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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斷最大的問題在於「碎片式學習」
以及「臨場實務經驗」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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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得稅:6HR
1.個人:綜合所得稅
2.法人:營利事業所得稅
3.最低稅負制
二、財產稅:4HR
1. 土地稅
2. 房屋稅
3. 遺贈稅
三、消費及其他稅:2HR
1. 營業稅、關、貨物、菸酒、奢侈等稅
2. 信託稅制與課稅
3. 稅務查核
參考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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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日本子公司股利收入100萬
4. 北屯兩間不動產…3000萬..
5. 東勢農地一筆 600萬
客戶詢問:需要留意那些稅務?大概可以有多少資金來做保險?
理論基礎與答覆:
1. 公司稅務交由公司會計人員處理,個人稅務可以根據資料收集給予推估參考
2. 根據所得稅法第4條之4規定交易之房屋、土地(房地合一稅)有部分減徵或免納…..
1) 符合農發條例第37條 得申請不課徵土增稅
2) 公設地尚未徵收依都市計畫法….
3) 個人配偶與未成年子女之自住房屋按14條之4第3項計算稅額並不得超過400萬…..
3. 個人資產與稅務,閒置可規劃資金分別為 Q+R+S 三筆。可以來做保單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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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所得稅法 在 Re: [請益] 源泉所得稅... - 看板Japan_Living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在之前的公司負責了一段時間的稅務工作
處理過不少非居住者源泉徵收的相關作業
所以提出一些個人實務上的經驗跟看法
如果有理解上的謬誤還請板上經驗豐富的各位多多指教
先講結論:義式餐廳扣的稅額是正確的
另外標題應該是『源泉』所得稅
首先關於如何得知源泉所得稅會被預扣多少、稅率多少的問題
就要先知道在日本的所得稅法上自己是被歸類在哪一個群組裡
日本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
三 居住者 国内に住所を有し、
又は現在まで引き続いて一年以上居所を有する個人をいう。
五 非居住者 居住者以外の個人をいう。
這裡要畫的重點就是『住所』跟『一年以上』這兩個關鍵詞
所得稅法基本通則對於這兩個詞的定義如下
住所:2-1 法に規定する住所とは各人の生活の本拠をいい、
生活の本拠であるかどうかは客観的事実によって判定する。
一年的期間算定:2-4 法第2条第1項第3号に規定する「1年以上」の期間の計算の
起算日は、入国の日の翌日となることに留意する。
法第2条《定義》関係:
https://www.nta.go.jp/law/tsutatsu/kihon/shotoku/01/01.htm
因此持有打工度假簽的外國人基本上會被當成『非居住者』
因為簽證雖然為期一年
但是判斷是否為居住者的基準日期是入境日本的隔天
所以就算待到簽證到期的那一天居住日數也會是未滿一年的364天而非一年以上的365天
而源泉徴収義務者(支付薪水者)則必須在支付薪資時
對非居住者預扣20.42%的源泉所得稅繳交給日本政府
對於非居住者所徵收的源泉稅率可以參考国税庁的2019年源泉徴収のあらまし
https://www.nta.go.jp/publication/pamph/gensen/aramashi2018/pdf/12.pdf
因此這邊餐廳先預扣20.42%源泉所得稅的做法是正確的
至於上繳日本政府這20.42%的稅金有沒有辦法拿得回來?
這就要看最後你在日本擁有住所並且有居住事實的總日數是否在一年以上
(這邊先忽視簽證期間跟在留資格等問題)
如果最後總日數在一年以上的話就法條來看是符合『居住者』類別的定義
那麼就可以拿著公司年末或隔年年初發行的支払調書去做稅金的還付申告
(非居住者的薪水在稅法上是報酬而非給与所以不會拿到針對給与發行的源泉徴収票)
有兼職的話記得要請所有公司發行支払調書給你才能去申告喔~
至於這個時候的申告是不是就能直接當成給与而非報酬可能要請你詢問稅理士了
若是能當成給与所得的話那麼應該可以適用基礎控除的38萬跟給与所得控除的65萬
也就是總收入在103萬以下的話理論上來說是可以拿回被預扣的所有源泉所得稅
超過的話會針對超過的部分依照一般的稅率重新計算然後將多扣的部分退回
不過我自己沒有拿過打工度假簽所以對這部分不是很確定
網路上有不少人分享成功拿到退稅的心得可以參考一下
至於你提到的每個月收入在88,000日幣以下不需要被扣源泉稅的部分
這邊有兩個大前提
1必須是居住者
2必須提出『給与所得者の扶養控除等申告書』給公司
才能適用給与所得の源泉徴収税額表裡的甲欄
也才能適用每個月薪資收入未滿88,000日幣時不須預扣源泉所得稅的規定
參考「平成30年分給与所得の源泉徴収税額表」:
https://www.nta.go.jp/publication/pamph/gensen/zeigakuhyo2017/data/01-07.pdf
不過這裡要注意的是給与所得者の扶養控除等申告書只能提給一間公司
所以有副業或是兼職的話
必須向主要薪資所得來源的公司提出申告書也因此適用甲欄
其他的公司因為你沒有提出申告書因此會用乙欄的稅額來預扣源泉所得稅
所以就算兩間的收入都個別低於88,000日幣/月
可以不被預扣所得稅的也只會有其中一間公司
這裡可以參考国税庁的說明:
主たる給与を支払う場合の源泉徴収税額は、税額表の「甲欄」で求めます。
従たる給与を支払う場合の源泉徴収税額は、税額表の「乙欄」で求めます。
https://www.nta.go.jp/taxes/shiraberu/taxanswer/gensen/2520.htm
不好意思引用跟廢話有點多打了落落長一篇
希望這篇有稍微回答到你的問題~:)
最後補充一下
因為稅法年年都在修訂
所以註明一下這篇引用的是平成30年3月31日修訂公布的所得稅法
之後若是有再次修訂請以最新的法案為準
※ 引述《hello1882 (安安)》之銘言:
: 大家好
: 想請教一直很有爭議的源泉徵收稅問題
: 小弟現在是持打工度假簽證
: 之前有聽說只要月收入88000以下可以不用繳源泉徵收稅
: 為了避稅好不容易早晚找了兩份工
: 結果今天連鎖義式餐廳的薪資明細下來
: 臉都綠了...
: 基本給5萬6千多
: 結果被扣了所得稅1萬1千多
: 算了一下 剛好就是20.42%...
: 已經賺夠少了
: 還要再撥一層皮....
: 另一邊的薪水還沒下來
: 不知道會不會一樣那麼慘@@
: 今天有跟店長提起
: 他說會去問總部
: 不知道有沒有版友有兼職的相關經驗
: 我是不是凶多吉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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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1.111.188.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apan_Living/M.1547052526.A.25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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