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不吐出獎金、不扛刑責,這些『官』還有什麼骯髒事做不出來?(天編)
85年12月19日發生 #太極門冤案,經查判例,行政法院29年判字第13號判例及32年判字第18號判例,須「參照刑事判決所認定之事實為既判事項」之要旨,就可以照判例撤銷稅單。
最高法院在96年7月13日判決 #沒有詐欺、#無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並確定 #敬師禮是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 #免稅所得,弟子互助代辦並非營利販售,與掌門人夫婦無關,沒有任何欠稅問題。國稅局就應將太極門目前僅存的81年度稅單撤銷。
然為何行政官署國稅局一直不肯撤銷呢?陳逸南認為,此明顯與 #查稅獎金 有關,國稅局雖已將太極門六個年度稅單更正五個年度為零了,卻獨留81年度,如此一來,查稅獎金就不用退回了!
台灣北社理事陳逸南:太極門案 國稅局應依最高法院判決 撤銷違法稅單
https://times.hinet.net/news/23442684
同時也有9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4的網紅蔡適應,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適應的工作報告》Part 2 快捷公車的持續開通、國有地的閒置活化,一直是基隆人最在意的,我們遇到許多的問題,也一步一步地解決問題,增加通勤便捷、增加公有停車場,還有在民生法案的推動,酒駕修法加重罰則,關注長照上週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長照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可扣...
「所得稅法25條」的推薦目錄:
所得稅法25條 在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居住正義向前行
房地合一稅、囤房稅 配套才行!
攸關房地合一稅2.0修正的《所得稅法》修正案,下周一將在財政委員會排審,財政部並未將「囤房稅」納入這次修法,且追溯課稅範圍期限疑似受到民進黨派系角力影響而退縮。國民黨團今(26)上午召開記者會,呼籲財政部不要受到外力影響而縮手,打房不要只做一半,國民黨團強調,這次修法的目的既然是抑制炒房,取得日期就應該溯及2016年,才能達到效果,若不溯及既往,不推動囤房稅,居住正義只做半套,堅持行政院版課稅範圍應溯及到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並且納入囤房稅,居住正義才能落實,年輕人成家夢想才能實踐。
總召費鴻泰表示,財政部原本推動房地合一稅2.0版、囤房稅,但受到民進黨派系的影響,臨時縮手為德不卒,只做了一半。事實上,近年來台灣房價受到有心人炒房,始終高居不下,影響年輕人買房的機會、門檻和能力,財政部推動的房地合一稅效力,大概有20%,加上央行針對購買到一定戶數以上,融資乘數下降,對於打房效果也只有2到3成,兩者加起也不過50%效果,打房政策根本不及格,如果加上國民黨團版本的囤房稅,打房相乘效果可達80%以上。費鴻泰呼籲財政部要站在居住正義,多替年輕人想想的立場,把房地合一2.0版、央行行政措施,以及國民黨團囤房稅一同推動,否則打房只是做一半,為德不卒。
財政委員會召委曾銘宗表示,蔡政府過去推出打炒房措施,成效實在有限,根據央行昨日所公布的購屋貸款金額高達8.13兆元,年增率9.07%,看似比2月的9.17%要低,但2月受到農曆年節的影響所致,但近一年來,年增率一直上升,建築融資達2.515兆元,年增率達18.7%,每個月都創新高。再根據6都今年1月-2月移轉戶數,高達39,581戶,成長率18%,由此可看出,房市非常的熱,蔡政府一連串打炒房政策效果有限。
曾銘宗表示,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由國民黨團在下周一排審行政院版房地合一稅2.0版,根據行政院版本,修正《所得稅法》第四條之四:「個人及營利事業交易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以後取得的房屋……..」但財政部似乎受到外界各方壓力影響,將針對此條文有所保留,國民黨團堅持要求財政部必須依據行政院版條文,將課稅時間起算點落在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並且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後,立即實施。曾銘宗指出,要落實居住正義,讓年輕朋友更容易購房、成家,除了房地合一稅之外,囤房稅是最重要的配套,或許囤房稅的細節包括朝野、社會都可以再進一步討論,但在台北市早在103年就已經開始實施,且像是韓國、英國、法國、澳洲、加拿大也實施多年囤房稅,因此呼籲蔡政府要打炒房、實現居住正義,必須做整套,假設政院版房地合一稅課稅範圍未能朔即到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打炒房的措施只是做半套。國民黨團強烈呼籲蔡政府,打炒房不要做半套,蘇建榮部長不要變成「蘇一半」。
藍委賴士葆表示,經過昨日(25) 「政府實施房地合一稅及是否推動囤房稅政策評估」公聽會之後,絕大多數專家學者贊成推動囤房稅,蔡政府倘若不推動囤房稅,居住正義就是打假球,財政部長蘇建榮就是「蘇一半」。賴士葆指出,囤房稅針對全國在4戶以上佔3.97%,難道對這3.97%人加稅,是誰在反對?其次,在這3.97%當中,平均一人擁有5.2戶;法人當中,擁有4戶以上的高達25.4%,簡單的說,一間公司擁有25棟房子,且大多數都位處蛋黃區,財政部居然對這群菁英中的菁英、頂端中的頂端,連碰都不敢碰,為什麼?賴士葆表示,原本財政部在推動房地合一稅加囤房稅時,也曾納入這群高端大戶進行課稅,但是受到民進黨派系間的角力結構影響,只好把手縮回來。
賴士葆表示,蘇建榮面對在野黨的質疑,鬆口承諾在房地合一稅2.0版實施一段時間後,再檢討囤房稅實施的問題。賴士葆指出,我國每年收到房地合一稅的稅收約110億元左右,房屋稅約800億元,換句話說,囤房稅就是房屋持有成本,目前台灣房屋持有成本不到1%,大約在千分之1左右,相較美國房地產成有成本大致落在1%-3%左右。賴士葆指出,下周一財政委員會將審查政院版房地合一稅2.0版,預計將順利出委員會,或許蔡政府認為在居住正義上對社會有所交代,但國民黨團認為,若無推動囤房稅,居住正義只做一半都不到。賴士葆強調,現在熱錢這麼多、利率這麼低,政府當然有責任抑制少數人炒房,國民黨團當然支持房地產正當買賣,但也要對刻意炒房出重拳,落實真正的居住正義。賴士葆強調,一旦法案通過,必須在總統公告後立即生效。
所得稅法25條 在 蔡適應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適應的工作報告》Part 2
快捷公車的持續開通、國有地的閒置活化,一直是基隆人最在意的,我們遇到許多的問題,也一步一步地解決問題,增加通勤便捷、增加公有停車場,還有在民生法案的推動,酒駕修法加重罰則,關注長照上週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長照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可扣除12萬,減輕照顧者的負擔。
會做事、能做事、做好事,
是適應做為一個基隆立委,對自我的期許!
#進步基隆 #中央地方攜手向前
#快捷公車 #國有地活化 #民生法案第一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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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的工作報告 Part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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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25條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4年,臉書在英國創下了700,000,000英磅的收入,但是僅僅繳了4327英磅的所得稅(corporate tax)。這個骸人的數字對比,引發英國社會嘩然,促使英國稅務機關展開調查。
面對英國納稅人的大反彈,FB一開始雖淡定地表示「我們依法納稅」,不過嗣後也公開宣示其就英國大戶的廣告銷售,不會再繼續繞路至FB國際總部所在地愛爾蘭收取(愛爾蘭的公司所得稅率為12.5%,遠遠低於英國的20%)。
僅管如此,時至今日,FB在英國帳戶的數字依舊未真實反映其在英國的真正收入,「不透明的財務運作」(Exercise in Opacity)的批評聲浪持續不斷。
那在台灣的情形如何呢?
FB在台灣的廣告收入,市場上流傳的金額,每年均超過100億新台幣。不過,有多少廣告銷售,是實際列於台灣帳上,又有多少是列為FB登記於愛爾蘭的國際總部,則不清楚。實際的納稅金額,也非公開資訊。
但是,FB的個案,卻提供一個機會,讓我們審視目前財政部適用現行法規的合理性。
具體而言,FB這個境外公司,其所提供的廣告服務被界定為「提供技術服務」,依《所得稅法》第25條規定,經財政部核准,得直接以其在我國境內「營業收入之15%」作為「營利事業所得額」課徵營所稅,而不必依一般原則計算所得(即「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
然而,FB的「所得」真的只佔其「營業收入的15%」嗎?
遠遠不只!
依FB所公佈2016年的全球財報,其收入總額為276億3800萬美元,扣除成本費用152億1100萬美元後,營利所得為124億2700萬美元,其「營業利潤率」(operating margin)實高達45%!
既然如此,財政部又為何要核准FB可以便宜適用《所得稅法》第25條,直接以過低的15%「營業利潤率」,作為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的基準呢?
如此顯然的過度低徵,真的符合「租稅公平」嗎?財政部難道不應該進行重新檢討嗎?
用FB的發文,檢討我國政府對FB過度優惠的稅捐稽徵,看起來似乎有點諷刺。筆者是FB的使用者,也很希望台灣有朝一日能打造出像FB這樣的企業。但是,如此過度優惠FB,對在台灣納稅的企業,情何以堪?
喜歡FB歸喜歡FB,租稅的公平正義,還是必須貫徹!
所得稅法25條 在 吳秉叡 BRAYWU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今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政院版的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仍有人質疑綜所稅拉高到45%是劫貧濟富,一個好的政策遭人扭曲,讓我很不服氣!
財政部前任張部長發明財政健全方案,將綜所稅拉高到45%,事後證明是得不償失的,並沒有增加多少稅收,反而降低國際人才、大公司來台灣的誘因;現有部分立委同仁提案說明表示,所得稅率最高級距45%稅率降到40%,是所謂劫富濟貧,讓我們實際試算看看。
我曾說過,稅改方案是一個套餐,不能拆開看;在台灣,若以最高級距45%共有6518戶,若從45%降到40%,平均每一戶享受到422萬減稅利益;然而兩稅合一扣抵額刪除,營利事業所得稅並從17%增加到20%,也就是說,個人綜合所得稅最高級距45%之6518戶可扣抵稅額123億將會喪失,除以6518戶,每一戶將喪失188萬的扣抵額。
營所稅若從17%增加到20%,個人綜合所得稅之最高級距45%的6518戶,他們營所稅將增加160億,除以6518戶,每一戶將增加246萬的營所稅。
綜合以上,188萬加上246萬,總共434萬的稅捐增加,扣掉422萬的減稅利益,每一戶還要多繳12萬的稅,何來的濟富?最高級距45%共6518戶,每一戶需多繳12萬的稅,濟富在哪裡?外界不斷質疑這次稅改劫貧濟富讓我很不服氣!
各種扣除額,包含薪資所得扣除額,都有增加,這難道對薪資所得者不好嗎?有增加稅捐嗎?我想社會大眾自有公評!
在資本利得方面,假設公司賺了100元,要先繳20元(20%)的營所稅,再加上個人股利所得稅,26%,80%*26%=20.8%,20%加上20.8%,對於個人而言,股票的資本利得稅其實是40.8%,資本利得稅比綜所稅最高級距的40%還要高,如果還要分級課稅,這樣稅率會飆到多高?
個人絕對贊成稅制改革,我也提案將薪資所得扣除額拉高到20萬;現今稅制計算複雜,身邊許多朋友向我反映會支持這項政策,哪怕多繳一點稅,只希望計算簡單化;我要告訴財政部許部長,要有信心,咬定青山不放鬆,多對國人說明,這個方案絕對是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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